第(3/3)页 兵丁急忙带着孙传庭朝着荒坟那里走去。 周围的兵丁,拱卫着孙传庭,朝着荒坟而去。 来到荒坟边上,孙传庭首先发现了那具被赵大顶弄死的尸体。 这尸体的衣着打扮和刚才的那伙尸体差不多,应该是一伙的。 致命伤是在脖颈处,一刀封喉,半个脖子都快被割下来了。 伤口很齐整,没有任何茬口。 孙传庭将手上的血污在地上蹭了蹭,站了起来,皱眉道:“伤口非常齐整,没有一丁点的茬口,武器精良无比,和刚才的情况几乎一样!” 回过神来,孙传庭又在那个兵丁的带领下,来到了孙杰当时睡觉的石碑那里。 这里的痕迹之前已经被梁五清扫的差不多了,看上去就像是没人来过一样。 但是,凡事都会留下蛛丝马迹。 孙传庭在军镇长大,常年和兵事打交道,懂得的兵事,异常渊厚。 梁五伪装过的痕迹能骗得了其他人,可却骗不了他。 “呵呵,怪不得说是好像有人来过。今天站在这里的是其他人,或许真的会被骗过去,可遇到了本官,呵呵!” 孙传庭冷笑着,脸上满是自信。 “此处有人来过,而且还被人故意隐藏了痕迹。使用的手法,乃是边军当中最常见的手法。这种手法,本官小时候,在军镇兵卒那里领教过。 看来,来人,定然和边军有关。不过,最近朝廷并没有征调边军。近几年,边军颓败的厉害,大部分兵卒做了逃兵。 高贼去岁兵败,虽贼中有不少逃卒,可数量有限。被杀的这伙贼人,身上没有一丁点财物,被杀之后,也没有被人翻找的迹象,由此可见,杀人者并不图财。 估计应该是这伙人发现了什么,然后被杀人灭口? 不图财,被虐杀,隐藏的痕迹,边军的杀伐之术......” 孙传庭捋着下巴上的胡子,目光开始深邃。 “若是本官猜的没错的话,杀这些贼兵的人,应该是边军的逃卒。朝廷九边重镇,延绥镇距离此处最近,来者,应该是延绥镇的逃卒。 不过,一伙逃卒,为什么会来这里?边军,逃卒?”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孙传庭,他很快就将事情分析的七七八八,只是,他还是想不明白这里面的原因。 根据他的经验来看,要是边军出了逃卒,除了那些从贼的之外,大部分会隐瞒自己的身份。 就算万不得已而杀人,也会隐藏杀人的手法,而不像是这般,直接将尸体暴露在外,毫不遮掩。 “边军造反?不像,往年边军作乱,只是为了军饷,主要以闹事为主,什么事都是在明面上,而不会是今天这样。 既然不是造反,那又是为何?从贼?周边的贼子被我摸得差不多了,没听说哪家有如此厉害的人物。” 孙传庭进入了死胡同,实在是不理解这里面的原因。 想了大半天,实在想不明白,索性不再去想。 看向身边的罗尚文,命令道:“传本官军令,今天之事,不准外传,违者军法处置。 将那几具尸体就地掩埋,同时派遣夜不收,以此地为中心,方圆五十里之内,严密搜索,什么都不要放过。对了,着重搜查北边。南边是西安府,是重兵把守之地,稍有风吹草动便可知晓。 这伙人只要不是蠢货,就不会大大咧咧的去西安府!” ...... 孙杰被陈虎背着,在关中平原上不断的狂奔。 他们的目标,正是南边的西安府。 孙杰并不知道自己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会引起孙传庭如此重视,他只是为了自己心中最初的那个想法从而去西安府。没想到,却是歪打正着。 孙杰本来是自己跑的,可跑了一阵,实在跑不动了,在陈虎的再三要求之下,才同意被陈虎背着。 别说,陈虎虽然瘦,但跑步的本事确实厉害。 他让赵大顶和梁五将他的那把陌刀拿着,他背着孙杰狂奔在地上,速度一点也不慢。 “你这跑步的本事,倒是厉害啊!”陈虎背上的孙杰,开口说道。 “大人,当年萨尔浒兵败时,小人是一路从萨尔浒跑回延绥镇的。这可是保命的本事,当然厉害了。 当年我从军时,我爹就说过,当兵吃皇粮,最重要的不是杀敌的本事,而是保命的本事。要是命都保不住,立下再多的功劳也是白费,也只是便宜了别人。 我的这两个兄弟,当年和我一起从萨尔浒跑回来。说句难听的,只要我们哥三想逃命,寻常人别想追上!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