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狗日里的王八蛋! 【……】你以为换个顺序,换个词,就不一样了吗?我给你送钱花,你还骂我!什么人啊!! 初筝扫一眼客栈,并没有砸钱买客栈,反而离开客栈。 她站在街道上环顾一圈,最后将目光落在某处。 - 柳州城最大的‘醉红楼’被人买下来,里面的姑娘都被遣散,据说遣散费都是千金。 千金是夸张说法,不过绝对是巨款。 “谁买的啊?买了还把姑娘都遣散了,这是想做什么?” “可不是,这醉红楼的姑娘那是一绝……以后咱们上哪儿快活去啊。” “现在你们去醉红楼拦,说不定还能截住两个姑娘,又不用给赎金了,直接养在外边呗。” “哈哈哈,就怕家里的母老虎闹起来要命。” 八卦在人群中蔓延。 醉红楼到底卖给了谁,没人清楚,只知道是个姑娘。 至于这姑娘是哪里来,为什么要买下醉红楼,又为什么要遣散她们,那就不得而知。 而柳州城最热闹的青楼,一夕间就冷清下来。 明羡大概没想到,自己有一天会被人以这样的方式带着逛青楼。 “咳咳咳……” “公子,您没事吧?”轻柔略带关怀的声音,从一侧响起。 明羡倚着走廊的栏杆,回首望去。 一姑娘迈着莲步过来,脸上带着几分怯意,但一双眸子格外好看,水盈盈的,仿佛能勾人。 明羡没什么感觉,只是问她:“你怎还没走?” “奴家无处可去。”女子揪着衣摆,声音细细柔柔,带着几分哽咽:“公子……能不能收留奴家?为奴为婢,奴家都不介意。” 她没楼里那些人那么傻,真的以为离开这里,就能从新开始。 即便她们手里有钱了,最后能过上什么好日子? 被人认出来,最后会是什么下场? 所以…… 她一开始就看上明羡。 气质不凡,出手阔绰,留在这样的人身边,即便是当个侍女,也比去外面好。 当然,她并不觉得以她的姿色和能力,只会是一个侍女。 女子想着,大胆的上前,伸出一双保养得好的手,试图去拉明羡。 这些日子明羡身上的煞气收敛得很,外人瞧着,就是一个似乎有顽疾在身的公子。 在女子的手要碰到明羡衣裳的时候,他身上收敛的煞气瞬间泄露出来,语气极其冷厉的呵斥一声:“滚!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