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兰灵的背景谁也说不清楚,但是她的资源向来是好的。 不过兰灵也不轻易带艺人。 “我不喜欢规矩。”她才是规矩,凭什么要去听别人的! 兰灵礼貌的笑一下:“迟小姐,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更好的理由,那么请迟小姐停车吧。” 初筝礼貌的回:“兰灵小姐,这经纪人你是当定了。” 兰灵:“???” 兰灵被初筝‘劫持’到她现在住的酒店。 真的是劫持。 兰灵拎着高跟鞋,站在门口,说生气也谈不上,说不生气又有点生气。 大概是自己纵横娱乐圈这么多年,还没遇上这样的艺人。 哪有逼着别人当自己经纪人的? 你说她要是个男的,她还能觉得,是看上了她的美貌。 可她是个女孩子。 为什么就非得是她? 初筝将一份合同放在她面前:“看一下。” 兰灵:“……” 合同都准备好了! “迟小姐……” “今天你不签,恐怕不能离开这里。”初筝坐在对面,翘着二郎腿,摆着大佬的姿势,气定神闲的瞧着她。 我再去找个经纪人,时间都来不及了。 被迫倒带是不可能的! 所以不签也得签! 【……】小姐姐找个经纪人,找出了霸道总裁逼迫小娇妻签卖身契的架势,它也是服气的。 兰灵:“……” 日了狗! “迟小姐这是非法囚禁,犯法的你知道吗?” 初筝:“哦。” 毫不在意。 兰灵:“……” 圈子里没说这小花旦是个这样的性子啊? 不是说挺好相处的吗? 这特么的上海滩来的大佬架势,是那个挺好相处的小花旦?! 开什么玩笑! 兰灵叉着腰,扔掉手里的高跟鞋,拿起合同。 合同只有几页纸。 兰灵很快就看完。 整个合同几乎是胡编乱造……用这么形容没什么毛病。 唯独薪资看着令人很是心动。 可是结合上下文,更像是胡编乱造!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