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4章 罪臣之女1-《穿呀!主神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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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接受一下剧情吧!

    顾菀馨,礼部侍郎顾庭瑞的嫡女。从小知书达理、谦孝仁和。年芳15岁,及笠之年即将议亲。但因为一件事而香消玉殒!

    锦衣卫检举安王密谋造反,在安王府邸查出龙袍兵器。

    曾朝天子震怒,安王及世子赐毒酒,孙及其他男丁守皇陵。而此事连坐、死罪、黥面、流放的有近万人之多。

    顾庭瑞因和安王有姻亲,平时也有交往,被革职查办。

    得知父亲被革职,在朝堂上当场押去刑部大牢。顾菀馨吓得魂不附体,得知父亲犯了大罪,十之八九在劫难逃。

    要知道曾朝律法极度严苛,穿错衣服都会被罚。

    有位军汉当街踢球,一身大汗后挽起裤腿。结果,公差发现后将其立即拘捕,依律判决砍去挽裤腿的脚。挽裤腿就“违制”,“僭越”的罪会杀头。

    凡事贪墨一千文钱的贪官,都会绞死扒皮,里面塞上稻草放在衙门和闹市口。当时因为贪墨,曾太祖时期,从尚书到南方地区富户,从上到下杀了几万人,后来太祖自己都感觉杀下去,朝堂快没人了,这才“大赦天下”。

    到了现在虽然律法有所松动,可象这种谋逆大罪,会夷三族、女眷送入教坊。

    所谓教坊,就是官窑。

    一个官家女子怎能进入教坊,供男人作乐?顾菀馨自然不想死,可悲惨的活着又有何意?

    于是在锦衣卫冲入宅门的同时,顾菀馨在偏僻的柴房内,用一条腰带悬在梁上,结束了性命。花般的年纪却夭折了!

    顾家无论男女全部打入大牢,随后被判流放,活着的人吃尽苦头。而在流放地,只有十三岁的庶女四小姐被流民玷污,跳了井。

    一年后,安王案渐息。天子也不知道是象太祖一样感觉死的人太多,还是觉得顾庭瑞还可以用,于是将他又从流放地捞了回来,降三级,任礼部仪制清吏司。

    好好的顾家,却已经是残的残、死的死。幸好顾庭瑞当时在大牢里未留下什么残疾,尚可上朝堂。对于天子之“恩威并施”,只有磕头谢恩。

    任务要求:

    1、不死

    2、保全顾家所有女眷清誉

    希宁长长叹息,伴君如伴虎,朝政瞬息万变,荣辱全靠君王喜好。如果顾庭瑞参与了安王反叛,那也算咎由自取。如果不知道,那简直就是亏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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