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一十七章 归去来(三十二)-《盛唐风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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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毕竟再怎么天赋异禀,步兵的冲击力也比不上骑兵。

    就这种全身包铁的重步兵,行动速度就是硬伤。

    让他们去冲阵突击肯定不行,最大的用处还是维持战线阻挡敌兵,用人墙代替要塞。

    毕竟草原上千族大战的时候,都是野战争锋骑兵冲突,大家都修不起城池。

    不管部落大小,都是攻强守弱。

    阿史那部落建立这么一个千人队,就是弥补防御方面的短板。

    固然一千人在大会战中发挥不了多少作用,但是大战的胜负,往往也是由小细节决定。

    一两个小地方的得失,可能就决定了一场大战的胜负。

    这一千人用对了地方,作用足以抵得上一个万人队!以往的战斗中,这个千人队就数次帮助阿史那部落守住要地击破强敌。

    今日蒙力克亲自率领这个千人队出战,目的不是求胜甚至不是求生,只是为了给少汗争一条活路!这个千人队乃至自己的命,蒙力克都不在乎了。

    他相信只要阿史那部落在,只要金狼旗依旧不倒,这个千人队很快就能重建。

    今日流的血,日后必然十倍百倍的讨还!不让中原血流成河尸骨堆山,就不是阿史那!不是蓝突厥!金狼骑内部战斗力也有高低之分,如果论战斗力,蒙力克所率领的千人队未必是最强的。

    但是如果只比较阵型完整和耐性韧劲,这个千人队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!他们可以学汉人军队的样子结方阵硬抗骑兵,可以顶着骑兵冲锋坚守战线至死方休。

    对于推崇个人武勇,轻视团队合作组织度不高的突厥军队来说,这都是异数。

    柏璧大战的时候,他们扛下了玄甲骑攻击守住了金狼战旗,当时自己还在少汗身边,没有到军中指挥。

    今天就让他们见识一下自己的厉害!蒙力克对于这个千人队来说,简直是比肩神明的存在。

    当他出现在军中之后,这个千人队就变得信心十足且绝对服从。

    财货的损失战场的溃败,对他们来说都没有影响。

    蒙力克一声令下,自己这些人便是粉身碎骨都不在乎。

    一群连命都不在乎的人,还会在意其他么?

    眼前债还的快。

    不久之前,唐军的步兵生生拖住了执必部的骑兵,让李世民大军得以列好阵势突击青狼骑,彻底打乱了执必部的计划。

    结果现在玄甲骑就面对着阿史那部落的步兵,不突破他们就没法继续追击。

    其实骑兵对步兵不缺办法,用弓箭骑射攻击,或者大军机动灵活反复绕圈子,总归是能把这支步兵累趴下或是打得失去战斗力。

    但是这些战法无疑都需要大量的时间,尤其是这支步兵全身包铁防御力惊人,手中的大弓威力不逊强弩。

    要想用骑射赢他们,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。

    蒙力克希望的就是这个结果,拖延的越久就越好。

    为了拖延时间,这个千人队牺牲了阵型厚度而追求宽度,前后只排了三排,但是每一排的兵力都是三百余人。

    靠着下面的小军将控制自己本部兵马,可以保证基本的战术操作。

    由于步兵的作战节奏慢,这种配置基本也可以满足作战要求,复杂的用不上也不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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