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野兔的听觉灵敏,对周围的环境格外警觉,稍有动静便如离弦的箭,猛的一下蹿出去好远。 “跑啦……” 沅沅失望的叹了口气,就差一点点的距离,爸爸差一点就抓到它啦。 “家里有捕兽夹,晚点再来试试。” 陈嘉禾就知道抓不着,这山里的野物都聪明着。 他小时候住的那个小屋里放的有捕兽夹,不过好多年没用都生锈了,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捕到东西。 “捕兽夹能抓到吗?” 沅沅好奇的看着他,想养一只可爱的小兔子。 “应该能,我还没有试过。” 陈嘉禾查看了一下周围的地形,这里来的人少,想来野兔什么的应该很多。 “小兔子好养吗?” 沅沅又想到了脑袋里的兔子,她的脑袋里也养了一只兔子。 “呃…”陈嘉禾顿了一下说:“不好养,好吃。” 野兔子被抓回去基本上是养不活的,他小时候见别人养过,野兔子根本不吃人给的东西,最后给活活饿死。 “……” 沅沅两只小手揣在身前,呆呆的看着爸爸走向山林的背影。 “好吃?” 脑海里的007好像感受到了什么,懒懒的回了一句:“我的脑袋可是不是肉做的。” “我没说要吃你。” 沅沅只是突然想到了它而已,绝对没有想要尝一尝它的想法。 “好感度最近涨的有点慢。” 007靠在系统面板旁,不过这也无所谓了,反正她每个位面都会停留很久。 它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迫切的想要拉满好感值。 如今它是一只很佛系的兔子,有一种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超脱感。 山林里少有人来往,不生杂草的地方土地松软。 陈嘉禾在一棵松树下发现了动物的粪便,以及一些密集的脚印。 他长这么大只见过别人下捕兽夹捕猎,还没有亲自试过。 回到家从床底掏出尘封已久的捕兽夹,上面已经生了锈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