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三章 高公纪的发现-《混沌新纪元从大宋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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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高公纪为什么说如二狗那般只练刺击是犯傻呢?

    原因就在于人的体力限制。

    力者,气力,体力也。

    快枪之术并非无敌,最多只能算是虐杀弱者之武艺,便是练到极处,也只合称作技近乎道也,成不得上品,通不了神,碰上真正旗鼓相当的对手,总归是要吃亏的。

    这种“可能”可比拯救高家更加的重要,高公纪喜欢练武,醉心于练武,他练武的目的自不是为了甚荣华富贵,而是超脱,超脱武者的巅峰极限,超脱凡俗,超脱生命。

    通俗的来说,练快枪就好像人练百米跑,跑的再快,一口气撑死也就跑个几百米。正规练武就像练长跑,练到极处甚至可以跑马拉松。

    见识了曹家的箭,高公纪又找到石家的石澈,把那小子温柔的打了一顿。没错,高公纪自认打得很温柔,没用甚么气力,只是用快枪把那小子全身甲胄挑了个七零八落。

    上品之将,力已足,技亦巧,能为者达也,神。

    高公纪看了看那座三层楼阁,心道:曹评那厮的实力还在预料之上啊!

    稍后高公纪沿着长街一路漫步,终于来到了两浙尼寺近前,却是笑了,自道:“好个小贼!原来又去了地下。”

    神而明之,万化如意,当胜而无惑,至矣。

    超脱真的很难。

    这快枪之术别人练不得,二狗却能练的有声有色,原因就在于他的体力近乎源源不竭,便是陈同恶都不看好的情况下,他却能走到如今的地步,最终杀得【神明里】的头目们生死两难。

    下品之徒,气逾足,体逾壮,驭能逾多,驭多者胜也。

    到了地下后,高公纪所谓的直觉就有点用不上了,说白了他的直觉只是对周围环境之异常的感知,并不是那种超凡的时空或因果预知,自然无法真正不差分毫的循着二狗走过的足迹进行回溯。

    ――武者之拼杀,下品之徒力大者胜,中品之士技巧者胜,上品之将神明者胜。

    所以到了地下之后,高公纪只能漫无目的的四处巡游,以瞎猫碰死耗子的方式找线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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